家庭教育缺失 11名未成年人走上歧路
南国早报北海讯 (记者颜强 通讯员卢莎)“儿子,经过这么大的教训之后,你要知错认错,好好改造,我在家等你回来……”11月18日,在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不公开审理的庭审现场,一名66岁的父亲对着自己犯了抢劫罪的儿子李某许下期盼。当天,该院对曾经轰动整个北海市的11名未成年人抢劫案(本报1月8日A2叠5版曾作报道)进行开庭审理。11名被告人中,年纪最大的16周岁,最小的才刚满14周岁。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等11人在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1月4日期间,与其他另案处理人员结伙抢劫22次。其中参与抢劫次数最多的朱某、欧某抢劫17次,抢劫金额均有4万多元;仅参与了一次抢劫的李某,抢劫金额近5000元;其余被告人参与了3~16次不等的抢劫,抢劫金额最少的也有3000多元。
这11名未成年人经常在北海市北海大道、西南大道等市区主要干道,共同持械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最疯狂时一晚上连续作案6起。在抢劫过程中,受害人如若反抗,被告人还会对其进行殴打、刀砍。这一系列案件性质极为恶劣,在当时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市民在深夜不敢出门,唯恐遭抢。公诉机关认为,11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进行法庭教育时,11名未成年人的家长们都是未语泪先流,为孩子犯的错深感痛心,同时也为自己的管教不严不断自责。法官教育家长,11名未成年人最终走向犯罪道路,父母要承担很大的责任,造成这一悲剧的最大原因就是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
据了解,11名被告人中,有的父母已经离异,有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甚至有一名被告人的父亲也是在押犯人。当庭法官表示,家庭教育的缺失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不劳而获才使这些未成年人走向了歧路。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11名被告的犯罪行为使得他们将要面临1年至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此次庭审进行了一整天,在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阶段以及最后陈述后,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真是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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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太爱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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