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桂林5月18日电(通讯员 唐群丽)两村民为猎捕野兽,无视法律和公共安全,私自架设国家命令禁止的“捕兽器”进行非法捕猎,导致一名路过当地百姓不幸触电身亡。近日,犯罪嫌疑人陈生、秦元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年8月18日左右,犯罪嫌疑人陈生、秦元听村民说,在临桂县会仙镇下寺山村西面山边有野兽出没,毁坏了很多的稻田。陈生、秦元二人商量拿出往年使用过的“捕兽器”(一种以电捕猎的工具)猎捕野兽,之后陈生、秦元二人沿着下寺山村山边布好500米左右的电网线,电网线的一头接上升压器,电瓶和升压器正负端接好,打开升压器开关,通电以后释放出高压电流。二人通电守了好多个晚上都没有电到野兽。 2016年9月3日晚8时许,陈生、秦元二人打开捕兽器开关使电网通电以后,守了大约有两个小时不让人靠近。约22时,二人就到下寺山村养羊棚里面休息了,当晚23时许,听到升压器报警声,二人以为是野兽触碰到电网线了,立即起来沿着山边布好的电网线巡查。却发现一个路过的村民张佑一动不动的躺在电网线边上。经抢救,张佑系触电死亡,已经停止心跳。经审讯,陈生、秦元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认为:私自架设“捕兽器”捕猎野兽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捕兽器”不仅威胁放养在外面的家畜,而且对人类的野外活动也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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